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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封乌氏倮为“比封君”

2016-07-28 16: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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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始皇封乌氏倮为“比封君”

 

  因为有农业作为基础,加之宁夏的自然条件与军事需要,秦代宁夏地区的畜牧业也有了一定的发展。战国时期,原居此地的戎族主要从事畜牧业生产,秦代仍之。特别是北地、陇西等郡,因为畜牧业发达,甚为富庶,“畜牧为天下饶”。饶者,丰富也。

  秦朝前后,在北地郡乌氏县(今宁夏固原南部与甘肃平凉北部),有一个名叫倮(乌氏倮)的人就是依靠畜牧业发家致富的。《史记?货殖列传》是这样记载的:“乌氏倮畜牧,及众,斥卖,求奇缯物,间献遗戎王。戎王什倍其偿,与之畜,畜至用谷量马牛。秦始皇帝令倮比封君,以时与列臣朝请。”

  上面这段文字译成现代文是这样的:乌氏倮经营畜牧业,等到牲畜繁殖众多之时,便全部卖掉,再购求奇异之物和丝织品,暗中献给戎王。戎王以10倍于所献物品的东西偿还给他,送他牲畜,牲畜多到以山谷为单位来计算牛马的数量。秦始皇诏令乌氏倮位与封君同列,按规定时间同诸大臣进宫朝拜。

  据有人研究,羌语呼壮士叫“阿倮”,并认为这个名倮的人大概是月氏人(月氏,古族名,其祖先居今甘肃敦煌县与青海祁连县之间)。乌氏倮通过经商进入到乌氏地区的山区草原,在那里繁殖牲畜,与华夏交易,并承办商运。他是个喂养繁殖马牛羊的能手,他的畜群发展得非常快。当马牛羊繁殖多了时,他就把它们卖掉,到中原地区求购各种不同花色品种的丝绸。这些丝绸奇货在西北游牧民族中间是很难见到的,甚至也没听说过。因为这些游牧民族一年四季都在草原上逐水草而居,再加上交通不便,很少有人到过中原地区,当然也就很难看到甚至得到这些令人眼花缭乱的丝织品了。乌氏倮是个见过世面的人,他瞅准这个机会,把这些丝绸奇货运到戎王那里去兜售。戎王见了这些东西,就像见了稀世珍宝一样,个个爱不释手,他们便用大量的牲畜同乌氏倮交换——戎王们有的是马牛羊。乌氏倮用丝绸换得的牲畜,要比他当初卖掉的牲畜多10倍。

  就这样,乌氏倮在乌氏地区再发展畜牧业,然后卖掉牲畜购买丝绸,再到戎王那里去换来多10倍的牲畜。他通过这种不等价的交换方式,发了大财,到秦始皇时,已富甲一方了。他的牲畜多得数都数不清,只能以填满的山谷来计量。也就是说,计算他的牲畜数量不是用有多少匹马、多少头牛、多少只羊来计算,而是用他有多少山谷马、多少山谷牛、多少山谷羊来计算。

  乌氏倮的名声越来越大了,有人把这件事报告给秦始皇。秦始皇觉得乌氏倮很能干,加之秦王朝也很需要发展商业活动,进行易货贸易,所以十分器重他,就奖励给他一个“比封君”的荣誉称号。“封君”,是指那些受有封地的贵族,“比封君”就是让乌氏倮的地位跟那些封君一样,享受同样的待遇,可以进京同大臣们一起朝见皇帝。秦始皇此举有点类似现在的抓典型、树榜样的意思,其目的就是以此来鼓励全国商业的发展。

  由于农业、牧业、手工业的分工与发展,当时全国的商业活动也发展起来了。商品种类除农产品和手工业制品外,主要是畜产品和织物的易货贸易。有些商品的交换则以货币为媒介,在宁夏境内考古发掘中已发现圆形方孔的秦代“半两”铜钱,就是明证。秦“半两”为秦统一后通行全国的货币。

  乌氏倮的事迹在当时是很有影响的,所以,《史记?货殖列传》和《汉书?货殖传》都有记载。乌氏倮业绩照人,产生的影响是深远的,对固原历史、畜牧经济以及隋唐以后马政的设立都不无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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