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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谈话出“实招”求“实效”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5-16 11:48

    近日,渠首管理处纪委对每位正科级干部进行了一次廉政谈话。这次廉政谈话,既是学习勉励的过程,也是警示教育的过程,明确哪些能做、应做,哪些不能做、不应做。教育在先,预防在前,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真正的关心,真正的爱护。为此,管理处纪委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在履行职责时要做到“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业务工作,也要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特别是主要岗位,不仅自己要廉政勤政,还要带好班子。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反腐倡廉的任务分解到每个班子成员,抓好检查落实,切实担负起应尽的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严于律己,带头廉洁自律。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时刻做到“看‘权’要自重,掌‘权’要自省,用‘权’要自律。”,加强自我修养,切实做到慎权、慎欲、慎微、慎独、慎友。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范工作圈,管住活动圈。要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在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还要注意关注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教育他们摒弃特权思想,让他们明白,群众的眼睛在看着他们,决不允许他们利用自己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行不义之举,谋不义之财,决不能给别有用心的人以可乘之机。要经常与他们交谈交流,引导他们正确看待权力地位和金钱、待遇,保持一颗平常心。发现不良苗头,要及时制止。
    三是牢记宗旨,自觉接受监督。要自觉接受来自上级的监督,不能把上级的监督看作是对自己不信任,怀有抵触情绪;要自觉接受班子内部或同级对自己的监督,不能把同级的监督看成是为难自己,怀有戒备心理;要自觉接受下级对自己的监督,不能把下级的监督看成是不尊重自己,怀有反感情绪。要切实坚持民主集中制,注意听取不同的意见,不搞“一言堂”、“小圈子”,不搞个人说了算。要严格按照党内设定的程序和规定办事,自觉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按照领导班子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办事,不越轨、不越位、不搞自由主义,自觉地维护班子的团结和威信。要形成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对于“三重一大”事项要实行集体研究决定,保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四是勤于学习,加强自身修养。只有理论上的清醒才有政治上的坚定。领导干部要明辨是非,明了制度程序,掌握行为规范。许多违纪违法案例表明,法纪知识贫乏是犯错误的重要原因。尤其是与自己岗位、单位有关的法规法纪条款要重点掌握。要结合个人的思想现状,通过学习,明白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要给自己设置一条底线,超过底线的事坚决不做,做到警钟长鸣,勤政廉政。       (渠首管理处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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