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自2017年9月11日开始,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对自治区水利厅党委进行巡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视对象
自治区水利厅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
二、巡视内容和重点
1.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方面,是否存在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阳奉阴违等问题,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方面是否存在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2.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
3.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若干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方面,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以及工作被动应付,慢作为、不作为等突出问题。
4.在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是否存在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否存在执行机构编制纪律不严格、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
5.自治区党委要求了解的其他事项。
三、巡视组负责人
组 长:李捍国
副组长:杨光利
四、巡视组联系方式
值班电话:18408414446(接听时间为8:00-20:00),电子信箱:xunshi2zu@126.com。
巡视组在自治区水利厅机关、各直属单位、人大会议中心(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266号)分别设有举报联系信箱,书面举报材料可邮寄至: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135号(自治区总工会大楼)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邮编:750002。
同时,还可通过以下途径反映问题:
自治区纪委举报电话:12388
举报网址:ningxia.12388.gov.cn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电话:12380
举报网址:12380.nxdjw.gov.cn
巡视组接受信访和举报的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至10月31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自治区水利厅党委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特此公告。
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