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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巡礼

2009-12-06 16:5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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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筑起西部生态屏障

——宁夏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巡礼

   新中国成立60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几代宁夏水利人埋头苦干,治山治水,开展水土保持工作,为把宁夏建设成为西部重要的生态屏障而不懈奋斗。截至2008年年底,全区累计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95万平方公里,综合治理小流域414条,建成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1 000余座,天然草原承包到户.3240万亩,围拦草原1360万亩,380万只羊实现了舍饲圈养,自治区全境全面实现了封山禁牧。各种措施每年减少输入黄河泥沙4000万吨,增产粮食1亿公斤以上,有效地改善了广大水土流失地区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基础条件,提高了农业生产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稳定地解决了治理区群众的温饱问题,为山区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北监督、南治理、局部保护”使山更绿、水更清、人更富

    宁夏东、北、西三面被毛乌素沙地、巴丹吉林沙漠与乌兰布和沙漠和腾格里沙漠包围,南部与黄土高原相连,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的省区之一。水土流失面积36849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71.1%;严重的水土流失是造成宁夏中部及南部山区生态环境恶化、水旱灾害频繁、区域经济落后、人民生活贫困的主要原因,也是制约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自 治区成立以来,历届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都十分重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西部大开发以来,宁夏紧紧抓住国家“西部大开发,建设生态环境” 的机遇,各级水利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实践“北监督、南治理、局部保护”的水土保持分区防治思路,即“在北部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重点抓好自治区 工业产业带及经济热点地区预防监督;在中部干旱带,坚持封山禁牧,生态修复为主,合理开发当地水资源,发展高效灌溉农业,以局部的开发性治理保障大面积的 生态自然恢复;在南部黄土丘陵区,坚持以大支流为骨干,以县域为单位,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田、林、草、路统一规划,综合治理”。通过坚持政府引导、 项目带动、社会与群众广泛参与,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创新,宁夏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事业取得显著成效。

    近年,自治区先后有了个县()40条小流域被水利部和财政部命名为示范工程,彭阳、隆德和盐池3县被水利部和财政部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县,隆德县被水利部命名为“全国梯田建设模范县”,全国人大十届三次会议将宁夏代表团提交的《关于在全国黄土高原类型区推广彭阳经验的建议》(1798号建议)作为“十大”重点办理建议,并在同类型区广泛推广。

治理、依法监督相结合,水土保持各方面工作成效显著

    在法律法规、行政执行力方面,宁夏切实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宁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 法》《关于实行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责任制的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上保持方案报批管理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 治区和限期退耕陡坡地的公告》等有关规定,先后编制了《全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全区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规划》《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规划》等多个专项规 划和实施方案,形成了切实有效的法律政策保障机制。

    同 时,实施了黄河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工程,黄土高原水土保持淤地坝坝系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等一大批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在指导思想上实现了由单 纯追求拦泥、保水保土等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向发展流域经济,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农民收入,加快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等综合效益的转变;在技术路线上,实现 了造林种草、农田建设等单一措施治理到坡面治理与沟道治理结合,生物措施、工程措施与保土耕作措施结合,山水田林草路综合治理的转变。各地依据当地自然社 会经济条件积极探索,在不同类型区建立了流域综合治理、库坝池窖联合利用水资源发展高效经济型流域、坝系工程建设与封禁自然修复相结合、梯田化建设以及沟 坝地建设等一大批特点鲜明、规模大、标准高、速度快、效益好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模式。

    在 预防监督方面,坚持防治结合的原则,全面推进依法监督,对经济开发热点地区和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实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制度,加强管理,提供服务,全面落 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规范和完善项目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和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生产 建设和资源开发引起的新的水土流失得到了基本控制,为自治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与生态环境和谐提供了有力支撑。石嘴山电厂、古王公路、枣泉煤矿、宁东能源化 工基地供水工程被水利部命名为“全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示范工程”,沙坡头水利枢纽、羊场湾煤矿被黄委命名为“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示范工 程”。截至2008年年底,全区共审批各类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 023个,建设单位投入治理资金674亿元,收取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890万元。

    在水土保持监测方面,相继成立了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总站及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4个市级监测分站和彭阳县王洼、西吉县大平、海原县树台、盐池县刘窑头4个典型监测站,水土保持三级监测网络和体系基本建成。2006年首次向全区发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土保持公报》。2006年开始对自治区1号工程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3 500平方公里的区域进行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开了我国对大型工业经济开发区利用“3S”技术开展全方位水土保持监测的先河。2008年宁东阶段性监测成果获得宁夏水利科技进步一等奖并通过自治区成果鉴定。

在水土保持科研方面,宁南山区水土保持治沟骨干工程淤积量预报、库坝池窖联合高效利用水资源研究等16项科研成果分别获得自治区科技成果二、三等奖。制定了《小流域综合治理地方标准》《压砂地建设技术规范》等6个水土保持地方性标准和规范,一些标准还填补了自治区在这一领域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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