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公司管理办法

2016-01-13 08: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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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公司管理办法

 

     

一、为保障建设作为企业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各公司领导班子的责任意识、竞争意识,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指的公司为:宁夏夏禹水利水电工程公司、宁夏华正水利水电监理中心、宁夏诚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川市正禹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三、经营业绩考核原则:

按照承揽任务、完成产值、净利润率、上交管理费、管理费占产值比、应收账款回收率六项指标进行考核。

按公司所处行业性质不同,工程施工综合实力、主营业务利润空间等实事求是、分类考核。

按照权、责、利相统一原则,建立经营项目主要经济指标和主要管理指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分公司主要领导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的主要依据。

四、建设中心目标责任考核组负责对各公司的考核,中心主管领导、财务科、计划科、工程科、办公室、质检科派专人参与,考核结果由中心党总支审定。

五、经营业绩考核每半年进行中考,次年一月份待工程结算、财务决算完成后进行终考。

 

年度经营主要经济考核指标

 

一、年度经营主要经济指标采用百分制考核。

二、宁夏夏禹水利水电工程公司、宁夏华正水利水电监理中心、宁夏诚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川市正禹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主要经济指标由承揽工程任务、完成产值、净利润率、管理费上交、管理费占产值比、应收账款回收率六项指标组成。各项考核指标见附表一:《子、分公司经营经济指标逐年递增率考核表》。

三、各项指标考核和计算办法

承揽任务指各公司通过市场竞争承揽的工程任务(包括建设中心作为项目法人的工程任务)和对外合作完成的生产任务两项之和,百分比是指当年承揽任务与指标任务的比值。各公司工作内容不同考核指标不同。该项基本分值15分,根据考核指标每提高1个百分点增加1分;每减少1个百分点减1分。

完成产值指完成本年度工程任务。根据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工期要求以及建设中心对各公司考核指标需完成的产值,该项基本分值20分,根据考核指标每提高1个百分点增加1分;每减少1个百分点减1分。

净利润率=(年度总收入–年度总支出)/年度总收入。年度总支出包括各公司的总支出及建设中心提管理费和税金等各项费用。各公司因工作性质不同考核指标不同。考核办法:该项基本分值30分,每提高0.5个百分点增加2分;每减少0.5个百分点减少2分。

管理费上交指各公司与建设签订的责任目标合同书中的管理费上交基数。以合同书中明确的建设中心提管理费按工程性质类别不同所确定的比例。考核办法:该项基本分值15分,每增加0.5个百分点增加2分;每减少0.5个百分点减少2分。

管理费占产值比指本年度子、分公司管理费支出与完成产值的比率。考核办法:该项指标考核应随着各公司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施工中科技含量的增加,管理费支出占完成产值的比率应逐年降低。该项基本分值10分,每减少0.5个百分点增加2分,每增加0.5个百分点减2分。

应收账款回收率指完成生产任务后,各公司应积极回收工程款。当年剩余工程款与当年完成产值的比率不得大于30%。考核办法:该项基本分值为10分,每增加5个百分点减少2分,直至该项不得分;每减少5个百分点加2分。

 

年度管理指标考核

 

年度管理指标考核采用百分制。

主要管理指标内容:

安全环境管理:项目管理期间不发生死亡及重伤事故(责任事故率不高于2.5次/千人,责任重伤率不高于0.6次/千人;做到无责任死亡事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无火灾事故、无重大机械责任事故)。

质量管理:合同质量要求100%履约、控制质量事故的发生,加强基础管理(主要是三检制的落实),确保创优目标的实现。

合同成本管理: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加强成本控制与核算,有目标成本及控制方案。所有支出符合建设财务制度要求,非生产性支出实行定额管理制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的经济利益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财务器材管理:财务管理符合建设工程建设管理中的相关要求。特别指出的是主营业务收入(完成工程投资款拨付等)必须通过公司专项财务账户。器材管理符合“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物相符”要求。

完成建设中心下达的各项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建设中心交办的任务。

市场经营:符合建设中心市场经营管理办法,依法严格控制合作伙伴的选择,树立良好社会形象,无重大违规现象。

顾客满意度:顾客满意就是我的工作目标。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安全、质量、进度目标,在保证顾客满意的前提下,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管理指标考核:

管理指标共七项,实行百分考核。各项指标在考核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为:安全环境25分、质量15分、合同成本15分、财务器材15分、建设中心布置安排工作10分、市场经营管理10分、顾客满意度10分,80分以上为合格。

每半年对七项管理指标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与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年终绩效工资挂钩。

年度管理指标考核以终考分值计算绩效。

如果有下列情况者该项得分为0分:

安全管理: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2~3人或造成经济损失10~30万元的,该安全考核为0分;

质量管理:出现返工质量事故被质监部门通报的、质量未按合同履约、存在较大危险性的;

合同成本管理:超出目标成本总额未履行报批手续;

财务器材:项目无器材台帐,管理混乱;

未按建设中心要求完成下达的各项任务;

市场经营管理:在招投标活动中因违规操作,被相关部门以书面形成提出批评;与合作伙伴因合同制定不严谨,给本单位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顾客满意度:因施工管理不到位,造成工程质量、安全、施工进度等未能按合同履行,被建设单位或上级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以及没有顾客回访单的。

5、管理指标考核内容见附表二《宁夏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对子、分公司管理指标考核表》,考核办法执行建设中心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

人力资源管理目标:

年职工培训课时不低于15天;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自治区技术监督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任期内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引入、培训、内部竞聘上岗机制。

考核挂钩兑现:

1.各公司领导班子绩效工资兑现:

按照建设薪酬管理办法,建设对各公司的绩效工资采取“管理指标考核、经济指标考核挂钩、总额核定”的方式发放。

年绩效工资总额=各公司月绩效工资基数×12×实际考核系数

    实际考核系数=[(年度管理指标考核实际得分+年度经济指标考核得分)/2]/80

    年度管理指标实际得分=(上半年管理指标考核得分+下半年管理指标考核得分)/2

说明:考核系数确定

年度管理指标、经济指标考核的平均分值为子、分公司绩效考核最终得分。80分为基本得分,考核系数为1,得分达到80分,表示完成年度各项指标管理工作,绩效工资按建设中心相关规定兑现,超出或未达到的按实际得分÷80为实际考核系数。

2.各公司领导班子年终奖兑现:

 各公司年终通过加强管理实现利润后,领导班子年终奖兑现根据建设中心和各公司签订的目标责任合同中利益分配办法,同时与年度经济、管理指标完成情况挂钩,以双百分考核结果为系数,系数计算方法同绩效工资实际系数。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年终兑现总额=承包合同中规定奖励金额×实际系数

3.考核兑现的其他规定:

1)安全生产为否定指标:全面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得满分.未能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管理指标的,视情况扣分。发生死亡1人\或者重伤2-3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30万,该项不得分。

2)子、分公司不允许发生亏损。如果发生,按《承包合同》执行。年度亏损50万元以上,各公司一把手要主动辞职或免职。

 

 

                       宁夏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2016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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