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部分领导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7〕15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由于人员变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部分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刘长青同志协助自治区政府领导协调、联系、处理农牧、水利、林业、粮食、葡萄酒及葡萄产业发展、扶贫开发、生态移民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秘书一处。
原由刘长青同志负责的自治区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督办,文件保密及公文运转,审核政府及办公厅发文数量、质量和规格,分管的文电信息处、政府督查室,由马波同志负责和分管。
原由刘长青同志分管的电子政务办公室,由李鹏同志分管。
原由李鹏同志负责的自治区政府工作宣传报道、新闻发布,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以及分管的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府公报室),由张正清同志负责和分管。
杨柳同志协助马波同志分管文件保密及公文运转,审核政府及办公厅发文数量、质量和规格。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