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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监察室

2013-04-07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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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1、负责对厅机关、厅属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自治区重大决策以及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2、负责制定各项廉政建设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风政纪和职业道德教育。

4、受理厅机关、厅属单位监察对象违反政纪问题的控告、检举;受理管辖范围内的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维护监察对象的民主权利、合法权益,保障其依法行使职权。

5、承办监察对象违反政纪案件的调查,提出案件处理意见;积极配合上级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6、组织协调厅机关、厅属单位廉政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指导厅属单位行政监察工作。

7、承担水利厅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8、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枕水路159号水利调度中心

联系电话:0951-555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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