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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资源管理局

2013-04-07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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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1、承担水资源总量控制管理具体事务和基础工作,编制并落实行政区域水量分配、调度方案和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源开发利用方案。

2、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等具体事务和基础工作;落实用水定额管理;负责用水统计工作。

3、承担水资源保护和饮用水源保护具体事务和基础工作。组织编制水功能区划,提出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承担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的具体事务和基础工作。

4、开展涉及水资源管理、保护和水量调度、取水许可等违法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5、承担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大中型泵站节水改造等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

6、承担自治区节约用水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自治区水利厅交办的与其业务相关的工作任务。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枕水路159号水利调度中心

联系电话:0951-5552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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