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拟定水土保持和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和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工作,依法查处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行为。
4、负责水土保持监测和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5、负责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预报、公告工作,承担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任务。
6、指导监督全区小型水库、治沟骨干坝管理工作。
7、负责全区水土保持政策研究、宣传教育、技术培训、科学研究及科技成果推广,负责拟定水土保持技术标准、技术规范。
8、完成自治区水利厅交办的与其业务相关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枕水路159号水利调度中心
联系电话:0951-555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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