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厅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延期答复告知书 【 】第 号 :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具体见《登记回执》【 】第 号 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内容: □ 需有关主管处室进行审查; □ 涉及第三方权益的信息,需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 □ 涉及外力不可抗拒的情形; □ 其他,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本机关将延期答复(延长答复时间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但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该期限内)。 特此告知。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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