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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厅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3-03-26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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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厅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水利厅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水利厅门户网站(www.nchwshy.com)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水利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银川市解放西街426号,邮编:750001,电话:09515044156,电子邮箱:sltszc@163.com)。

一、       概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一年来,水利厅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一)   加强组织领导

20096月,对水利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水利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厅机关有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在水政水资源处。厅机关各处室及有关单位具体负责本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   开展学习培训

购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资料,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选派人员参加水利部举办的全国水利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   完善配套制度

研究制定《水利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等,并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考核、监督检查等作出规定。

  (四)加强基础工作

组织开展水利厅政府信息清理工作,编制了《水利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要内容包括信息类别、公开内容、公开机关等。编制了《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获取水利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09年,水利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4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8条;政策法规类信息 8条;行政审批类信息16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 5条;人事任免类信息4条;工程招投标类信息90条;其他业务工作类信息 3537条。截止200912月底,水利厅已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00余条。  

(二)公开形式

  1、门户网站。水利厅政府信息及时通过门户网站的政策法规、通知公告、人事任免、行业公报等栏目公开。水利厅重要活动、会议等情况,及时通过工作动态、媒体等栏目公开。对水利重点工作和公众关心的重大事件,在门户网站开设专题栏目公开相关信息。2009年,开设了全区水利工作会议、节水型社会建设、效能建设、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黄河标准化堤防建设等 8个专题。

截止200912月底,水利厅门户网站累计访问量60万人次,其中2009 18万人次。

2、水利厅公报。2009年,共编印《水资源公报》、《地下水通报》、《365bet皇冠平台公报》等 5期,刊载水利及涉及水利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告公报、政策规定、通知通报等46件。每期出版后均免费发送给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在水利厅门户网站或专业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

  3、新闻发布。2009年召开新闻发布会2场,新闻通气会1次。内容涉及宁夏农村人饮安全问题、引黄灌溉、抗旱保灌、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等情况。

  4、其他形式。在水利厅办公楼大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和大屏幕,及时公布公示水利厅本级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水利部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2件,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及时予以答复。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水利厅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未发生针对水利厅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水利厅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中,对照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近期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强化日常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在水利厅各类文件产生之初就界定是否公开及公开范围,重点保证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

2、加强考核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水利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将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作为考核有关单位工作和公务员履职情况的重要内容。

3、规范和丰富公开内容。会同有关部门修订水利厅保密管理有关制度,对涉密信息做出更为具体的规定。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妥善处理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在保证国家秘密安全的同时,更广更多更快地公开信息。

4、加强载体建设。对水利部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增强服务功能,方便公众获取和检索相关政府信息。

 

 

 

 

二○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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